據 史 籍 記 載 , 明 永 樂 三 年 ( 一 四 0 五 年 ) , 已 有 鄭 和 台 灣 鳳 山 之 旅 , 距 今 已 五 百 九 十 餘 年 . 而 漢 人 大 規 模 的 移民 |
高雄 , 及 置 官 設 治 , 則 係 自 明 永 曆 十 五 年 ( 一 六 六 一年 ) 鄭 成 功 驅 逐 荷 蘭 人 以 後 , 在 左 營 舊 城 設 萬 年 縣 治 , 並 在 |
後勁 , 前 鋒 , 右 昌 , 左 營 , 前 鎮 等 地 屯 墾 . 永 曆 十 六 年 五 月 , 鄭 經 繼 承 父 業 , 委 政 陳 永 華 . 永 曆 十 八 年 改 為 萬 年 州 . |
二十年 鄭 經 從 陳 永 華 之 議 , 定 科 舉 制 度 , 三 年 兩 試 , 照 科 歲 例 開 試 儒 童 , 是 為 文 教 昌 明 之 始 , 廿 六 年 旗 后 一 帶 |
亦開 拓。 |
高 雄 清 朝 稱 為 打 狗 , 漢 人 移 台 更 多 , 清 康 熙 廿 三 年 ( 一 六 八 四 年 ) 台 灣 歸 入 清 廷 版 圖 , 將 本 地 設 屬 福 建 省 台 灣 |
府 鳳 山 縣 , 開 墾 範 圍 擴 及 前 金 , 大 港 埔 , 五 塊 厝 , 籬 仔 內 及 苓 雅 寮 等 地 區 . 至 清 同 治 初 年 打 狗 開 闢 為 通 商 口 岸 |
哨 船 頭 及 旗 後 成 為 商 港 , 高 雄 逐 漸 形 成 重 要 的 城 市 .日 據 時 期 實 施 建 港 及 都 市 計 畫 , 於 民 國 九 年 十 月 一 日 設 |
置 高 雄 街 ( 鎮 ) ,十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廢 街 設 市, 光 復 以 後 逐 漸 發 展 為台 灣 第 二 大 都 市。 |
至 民 國 三 十 四 年 十 一 月 八 日 , 我 政 府 設 高 雄 市 , 隸 屬 於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, 民 國 三 十 六 年 五 月 省 署 改 制 |
為 省 政 府 , 高 雄 市 遂 為 省 轄 市 之 一 , 直 到 六 十 八 年 七 月 一 日 己 改 制 升 格 為 全 國 第 十 四 個 直 轄 市。 |
於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廿 五 日 , 高 雄 縣 市 正 式 合 併 為 高 雄 市 , 合 併 之 後 面 積 達 2 9 4 6 . 2 6 7 1 平 方 公 里 成 為 臺 |
灣 第 一 大 城 市 ; 合 併 之 後 人 口 達 2 7 7 萬 餘 人 , 成 為 臺 灣 第 二 大 城 市 ( 僅 次 於 新 北 市 3 8 9 萬 )。 |
高 雄 市 共 分 三 十 八 個 行 政 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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楠梓區 | 大寮區 | 路竹區 | 杉林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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